建 議 人: | 孫政 | 建 議 號: | 第0038號 |
標題: | 關于進一步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建議 | ||
建議內容: | |||
信用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礎,社會信用體系是保障社會經濟持續、穩定、高速發展的長效機制。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加強誠信建設、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的重要環節。隨著我市市場經濟的日益發展,社會不斷進步,進一步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已迫在眉睫。 一、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現狀 (一)夯實基礎,健全信用制度機制 一是制定《年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指導全市做好平臺建設、信息應用、信用監管等工作。二是制定《蘇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項目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三是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信用工作的通知》,結合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圍繞發揮信用激勵作用等四個方面,出臺16條具體舉措。 (二)統籌協調,全面深化信用監管和應用 一是深入開展信用承諾及公示,推動各地各部門制定出臺行業信用承諾制度,編制信用承諾事項清單,將信用承諾信息記錄納入市場主體信用檔案。二是試點推廣應用國家層面市場主體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引導市場主體以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為指引加強信用管理。在生態環境、食品藥品、醫療衛生、文化旅游等領域建立了行業信用評價制度,在住房保障、養老服務市場、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勞動用工企業等領域出臺了信用管理辦法,進一步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的支撐和服務作用。三是疫情期間完成對全市30萬家先行兌現穩崗返還企業信用核查,充分發揮信用建設在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三)依托平臺,打造全流程線上服務 一是持續完善市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2020年以來,法人庫累計歸集45個部門及板塊、1312萬余條信息;個人庫歸集31個部門、8168萬余條數據。其中,雙公示信息有效入庫56萬多條,包括行政許可52萬余條,行政處罰4萬余條。完成“企信通”二期和“桂花分”運營平臺項目建設。二是全力打造“信用蘇州”網站線上信用服務,向社會提供信用查詢、自主申報等在線服務。三是創新企業信用服務平臺,將企業貫標、示范和信用修復培訓等相關業務整合,實現流程全貫通,工作全留痕。 (四)探索新型監管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一是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實施方案》,探索建立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二是堅持制度先行,在交通、城管、住建等領域建立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全面實施事前信用承諾制度,把信用管理“嵌入”部門工作流程和業務系統。將事前信用承諾制作為引導督促各行業市場主體自我約束、誠信經營的重要手段。三是在建立信用檔案的基礎上,探索通過信用記分或信用評價等方式,在事中對市場主體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對不同信用等級、信用分數的市場主體采取不同頻次、不同事項的差異化監管措施,以此引導各行業主體守信自律。市場監管局對全市7萬多家餐飲企業分類監管;市住建局對建筑施工企業進行分類監管。四是探索應用信用聯合獎懲。在國土資源、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文化旅游、食品衛生等43個領域,出臺相關制度文件99個;聯合獎懲系統已納入獎懲專題26個,參與部門51家,共有20萬家企業被列入聯合獎懲“紅黑名單”。 二、存在問題 (一)信用制度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一是隨著公共信用基礎數據庫和服務平臺的上線運行,信用信息查詢、處理、公開,系統安全和主體權益保障等方面制度缺陷逐步顯現,信用信息信用產品應用和獎懲機制建設等方面的配套制度需進一步健全。 (二)信用信息平臺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和服務平臺功能需進一步優化,部門和行業間信用信息共享水平不高。社會法人信息歸集雖然實現100%覆蓋,但是數據的完整性、及時性和全面性仍有待提高。由于信息采集分析和公開還不夠完善,全市信息共享存在一定障礙,特別是在區鎮,出現了一些服務超出范圍,一些失信行為無法得到相應懲罰的情況,導致社會信用獎懲出現不公平現象,影響信用體系建設的完善和良好營商環境的塑造。二是信用指標需進一步制定標準規范。由于當前各區鎮、部門信用建設發展水平不同,信用評價指標有差異,對獎懲界定還不夠明確,邊界領域較模糊,導致無法有效開展工作,影響社會的整體信用氛圍和信用體系建設效果。部分單位因缺少量化的信用評價指標,以及上級部門在制定政策過程中缺少對信用方面的要求,開展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有一定難度。 (三)信用社會化應用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一是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的應用需要進一步規范,聯合獎懲缺乏一套綜合性的操作指標及系統,信用紅黑名單制度有待健全,信用意識社會化程度還需提高,工作向基層延伸力度欠缺。二是社會信用市場供需不平衡信用資源開發不夠,信用服務市場還不夠發達,相應的信用產品應用較少,信用總經濟規模較小。三是信用中介機構發展緩慢,信用交易方式在社會經濟活動中所占的比例很小。 (四)信用宣傳培訓工作有待進一步拓展。一是誠信道德宣傳教育內容和手段的創新不夠,效果還不夠明顯,誠信理念在一些市場主體中尚未得到牢固樹立,日常經濟社會生活中的失信行為還時有發生。二是個別區鎮、部門缺乏信用體系建設專業工作人員和機構,導致工作不專業不成熟,影響信用工作進程和工作效果。有些涉審中介機構,缺少專業人才支撐,從業人員素質差,中介服務水平低,編制的文本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部分行業監管部門對行業協會和商會的指導不夠,行業協會和商會的專業度和成熟度不夠,對中介機構的監管作用沒有得到應有體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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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信用制度建設,加強信用體系建設的支撐保障。一是推進與信用行業相關的信用制度建設。以國家和省、市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為依據,進一步完善涵蓋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公開、共享、查詢、應用、信用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信用信息安全和主體權益保護等各個環節的政策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績效考核機制,完善企業和個人提供真實數據制度,對不真實數據提供者實施懲戒。 二是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完善守信聯合激勵機制,加大對守信行為的表彰和宣傳力度,定期評選誠信示范企業和個人并給予表彰,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完善給予守信主體的激勵政策,對誠實守信者給予優先辦理、簡化程序、綠色通道和優先給予資金支持等優惠政策。強化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推動形成市場懲戒,鼓勵市場主體在交易過程中使用信用報告,查詢信用記錄,逐步形成市場自發約束和懲戒機制。推動形成社會性懲戒,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依法向社會發布失信者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結果,約束社會成員的失信行為。三是以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體系建設為核心,構建社會信用體系。 (二)加快建立信用標準,完善信用信息平臺建設。一是加快信用標準化建設步伐。從信息征集、加工、使用和披露等信用運轉全過程和信用中介服務機構信用報告、信用調查、信用評級等經營服務的全流程入手,建立必要的、基本的信用準入、信用技術、信用安全、信用監管等標準,提高部門和行業間信用信息共享水平,進一步規范優化信用平臺的建設。二是加快構建信用信息整合平臺。以科技力量為支撐,依法合規收集和匯總相關信用信息,逐步實現信用信息網絡化、社會化和統一化,并確保信用信息規范、準確、完整、適時。三是科學界定信用信息納入范圍和程序。將特定行為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必須嚴格以法律、法規等為依據,并實行目錄管理,向社會公開。行政機關認定失信行為必須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為依據。四是規范信用信息共享公開范圍和程序。信用信息是否及在何種范圍共享和公開要堅持合法、必要原則,并在編制信用信息目錄時一并明確。五是規范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嚴格限定為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等方面的責任主體,不得擅自增加或擴展。具體認定要嚴格履行程序。六是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確保過懲相當。對失信主體采取減損權益或增加義務的懲戒措施,必須基于失信事實、于法于規有據,做到輕重適度,不得隨意增設或加重懲戒,不得強制要求金融機構、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新聞媒體等懲戒失信主體。七是建立有利于自我糾錯的信用修復機制。除法律法規等另有規定外,失信主體按要求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均可申請信用修復。對符合修復條件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規定及時移出失信名單。八是加強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嚴格信用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嚴肅查處泄露、篡改、毀損、竊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謀私,嚴厲打擊非法收集、買賣信用信息違法行為。 (三)鼓勵發展服務市場,加快信用信息的社會化應用。一是繼續加大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推廣使用,積極創造條件推動新設商業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加快信息管理系統和網絡建設,接入企業和個人數據庫,使數據庫網絡覆蓋到城鄉每一個信貸機構。二是積極加強溝通協調,拓展更廣的信息采集領域,豐富數據庫信息內容,提高信息數據質量,系統完整地收集信用信息,準確反映企業和個人的信用狀況。三是探索擴大數據庫查詢應用范圍,依法高效地為司法機關執法、政府部門履職及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經濟交往提供征信服務。四是重視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推廣應用工作,從數據采集、征信標準、網絡建設等方面積極支持數據庫建設。積極引導企事業單位使用征信機構的征信產品,幫助其全面了解交易對方的履約能力和履約意愿,促進擴大交易規模,并形成有效的市場約束。五是加強對信用服務市場的監督和管理,同時完善市場篩選機制,培育一批規模大、信譽好的信用服務機構。大力培育和引進一批業務資質高、技術先進、信譽好信用的中介服務機構,逐漸構建起有規模、有實力、有區域及至有國際影響力的區域信用服務機構體系,為經濟發展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信用服務。六是積極推動信用報告的行政及商業應用。在公務員錄用考核、行政登記審批、政府采購、資質管理、招標投標、財政補貼、評優評先等各行政行為環節,加緊對信用記錄及信用報告的使用作出必要的程序規定、出臺相關辦法,并使之長期化、制度化、規范化,推動信用產品的剛性化需求。 (四)加強培訓宣傳工作,夯實信用體系建設基礎。一是打造核心隊伍,輻射帶動信用體系建設全民知曉。組織黨員、青年志愿者、干部等參加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專題培訓班,全面學習信用體系建設,把握體系核心內容內涵,打造一支有較強專業素養的隊伍,通過這支隊伍輻射帶動,廣泛開展人際宣傳,解答公眾疑惑,全面提升公眾信用體系建設認知度。二是加大對學生的誠信宣傳教育,在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中增加以誠信為主的德育教育內容,引導和幫助青少年兒童從小牢固樹立信用理念,做明禮誠信、恪守信用的時代新人。在各大中專院校中采取舉辦專題講座、報告會、文藝匯演、知識競賽、演講、辯論賽、征文及利用校園網站宣傳等多種形式,廣泛普及信用知識,大力弘揚中華民族誠實守信的傳統美德。三是在企業、社區、集貿市場等大力開展“誠信經營”活動,培養市場主體誠實守信的良好習慣。四是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主導作用,深入推進信用創建工作,促進信用環境的改善。積極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圖書、網絡等傳播工具,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開展激勵、警示教育,讓社會公眾真實、直接地感受到誠實守信的重要性,從而在經濟社會交往中自覺規范自身信用行為,珍愛信用記錄,積累信用財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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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 主辦: | 蘇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會辦: | 蘇州市教育局、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辦理期限: | 3個月 | 答復時間: | 2021/5/24 |
辦理類型: | A (解決、已經解決) | ||
對市十六屆人大五次會議第0038號建議的答復 | |||
答復內容: | 孫政代表: 您在市十六屆人大五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建議”已轉由我委承辦,我委認真研究了您的建議,現答復如下: 信用是市場經濟運行的前提和基礎,是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近年來,蘇州市堅持制度引領,探索“事前承諾、事中監管、事后獎懲”的信用監管機制;堅持應用導向,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為基礎,加快與金融服務、企業征信等平臺融合,構建“信易貸”綜合金融服務體系;堅持共建共享,圍繞政務誠信、企業誠信、社會誠信,努力在全市營造誠實守信新氛圍。 經過幾年的砥礪深耕,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一系列矚目成就:成功創建國家首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在國家發改委組織的城市信用狀況監測中長期保持前列;在歷屆中國城市信用建設高峰論壇上獲“城市信用建設創新獎”、“全國守信激勵創新獎”等;在國家發改委組織的歷次全國信用平臺和網站建設觀摩評比中,屢獲第一名、特別貢獻獎、優秀示范平臺網站、APP第一名等榮譽;在全省高質量發展考評中,政務誠信建設連續三年獲第一名;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評價“蘇州是城市信用服務的升級版”。雖然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但與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人民群眾向往等還存在不相適應的方面。如:信用管理法治化、規范化程度有待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場信用信息融合應用有待深入;信用服務行業發展有待提高;信用行業人才 培養有待加強等等。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市信用工作將以信用建設法制化、規范化為基礎,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一體化、智能化為支撐,以構建規范化、精準化的信用管理機制為重點,堅持信用監管和服務雙輪驅動,加快推進“誠信蘇州”建設,營造更優信用環境。 一、加強信用法規制度標準建設 一是貫徹落實即將出臺的《江蘇省社會信用條例》。做好條例的解讀、貫徹工作,結合蘇州實際,研究制定出臺條例配套政策措施。二是深化信用制度規范建設。強化目錄清單管理,提高信用管理規范化水平。在全國、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的基礎上,研究編制發布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目錄。三是強化信用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系統和信用信息管理標準規范,加強系統管理、數據交換、服務應用等方面的標準建設。四是健全完善信用修復機制。進一步規范信用修復條件和標準,優化信用修復流程,組織公益性信用修復培訓,為信用主體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修復服務。全力推動“信用蘇州”網站與其他政府部門網站、第三方服務機構的信用修復信息共享,實現信用修復的協同聯動。 二、深入推進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一是進一步優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充分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強化信用畫像、名單交叉比對、失信記錄核查、失信行為跟蹤監測風險事件預警等系統分析功能,逐步探索構建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模型。二是全面提升公共信用信息質量。加強對數據合規性、及時性、規范性、完整性、連續性、覆蓋率、關聯率等方面的質量控制,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撐。三是強化信用信息融合共享。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統,逐步整合公共和市場信用信息資源,開展大數據分析處理,實施與信用主體信用狀況相匹配的信用激勵措施,探索多元化信用激勵和應用服務項目。四是逐步探索建立數據社會化使用機制,在依法依規和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對各類主體的開放力度,加快把數據優勢轉換為資源優勢。 三、培育發展現代信用服務業 一是大力發展信用服務市場。鼓勵在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信用服務機構提供的信用服務和產品。推進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場信用信息等信用大數據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創新信用產品,培育信用經濟新業態。支持信用服務機構開展市場化信用評價,為金融信貸、招標投標、商務合作等市場活動提供信用服務。二是加強信用服務機構監管。探索建立信用服務機構信用承諾制度,健全信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記錄機制。依法依規對信用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查處信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建立信用服務機構市場退出機制,對不依法經營的信用服務機構予以曝光。 四、加強跨區域信用協同 以“數據聯動、應用聯動、獎懲聯動、宣傳聯動”四個聯動為導向,開展區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聚焦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產品質量、旅游等重點領域,打造“失信行為標準互認、信用信息共享互動、懲戒措施路徑互通”的跨區域信用獎懲模式。助力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示范區建設,推動做好示范區統一公共信用信息歸集標準和報告制度落地。推進滬蘇同城信用一體化發展,探索信用信息互通互享、信用報告互認共用、信用應用場景合作共享、信用宣傳協作共建,實現區域信用信息共享共通。推動縣(市)區級信用跨區域協作,總結提煉嘉定—昆山—太倉、青浦—吳江—嘉善等跨區域信用體系建設協作經驗成果并推廣。 五、強化培訓宣傳工作 一是加強信用人才隊伍建設。健全信用管理職業技能管理評價制度,大力推進信用專業人才培養。二是強化誠信教育。大力開展誠信教育“六進”活動,將誠信教育列為領導干部和公務員任職培訓學習的重要內容。開展重點職業人群誠信教育。三是加強誠信宣傳。積極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加強信用政策法規、信用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組織開展“誠信建設萬里行”等主題宣傳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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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2021年5月24日 |